咸丰县建兴石业有限公司高峰矿区饰面石材用灰岩矿7.6万吨/年露天采矿工程改建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发布时间:2024-01-31
安全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内容
记录编号:GX-AP-JL-13
项目编号:GX-KS-A2023026
记录编号:GX-AP-JL-13
项目编号:GX-KS-A2023026
项目名称 | 咸丰县建兴石业有限公司高峰矿区饰面石材用灰岩矿7.6万吨/年露天采矿工程改建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 ||
湖北省咸丰县高峰矿区饰面石材用灰岩矿位于咸丰县城城北西326°方位,直线距离约13.5km的高峰村,行政区划属咸丰县清坪镇所辖,矿山有简易公路与S248省道公路相接,有矿山公路相连接,交通较便利。 设计矿山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规模7.6万吨/年;矿山开采不爆破,该矿开采工艺采用矿山圆盘锯石机与金刚石串珠绳锯组合全锯切开采法,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叉装车装运,挖掘机配合、汽车运输。 矿区周边无重点工程;矿界外推300m范围内无其它露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无农田;矿区内无其他水体,矿区范围内没有农户,矿区北侧300m范围内零星分布有2栋民房(距离矿区约270m,矿区机械开采、无爆破作业,且由山体间隔,矿山开采对周边民房影响甚微);矿山附近没有其他高等级公路、铁路及水运航道;矿区所在地不是风景区、旅游区和文物保护区;该矿山周边无重大危险源;该矿山目前不存在地质灾害,其周边也无地质灾害区;矿区除自用电力设施外,矿界500m范围内无高压输电线路。 本次安全验收评价认为:咸丰县建兴石业有限公司高峰矿区饰面石材用灰岩矿7.6万吨/年露天采矿工程建设程序合法,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做到了“三同时”规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已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应急救援预案已制定完善,安全设施建设符合《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矿山经过试生产,各生产系统和安全设施运行正常,具备安全设施验收条件。安全设施验收评价综合结论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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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联系人 | 杨锐 | 联系电话 | 15549100488 |
项目负责人 | 杨安成 | 技术专家 | \ |
报告编制人 | 张 馗、杨安成 | 报告审核人 | 刘旺胜 |
技术负责人 | 余 斌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兆靖 |
现场评价人员 | 杨安成、张 馗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张 馗 |
主要任务 | 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3.9.1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3.10.24 |
现场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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